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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市清河门区档案局(馆)网站管理办法
2007-10-17 18:32:48 点击:
阜新市清河门区档案局(馆)网站管理办法
一、网站建设由局长负责,具体规划网站的栏目设置,负责审核批准上网的内容。
二、管理科负责组织网页版面设计、网页更新、上网信息技术编辑、信息上网发布和网站技术管理。
三、网站的总体栏目设置由管理科提出方案,报分管领导审核批准。
四、各科室根据需要,可以提出设置本部门专栏的具体要求,并负责提供本部门栏目的上网稿件;
五、上网发布的信息,不得违反国家和本机构有关保密的规定;
六、上网稿件以电子文本稿件形式提交管理科;
七、所有上网稿件都应注明供稿人与审核人等等。
八、为了确保网站内容的时效性,上网信息要及时更新。
主办单位:阜新市清河门区档案局 电话: 0418-2782557
技术支持:清河传媒工作室(3wings@gmail.com)
技术支持:清河传媒工作室(3wings@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