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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河门区充分利用档案解决了原罐头厂人员上访问题
我区原罐头厂人员从2005年4月份开始上访要求享受有关待遇。
针对上访问题,区委、区政府非常重视,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孙维林曾几次召开有关人员参加会议,调查了解情况并责成乌龙坝镇和信访办对罐头厂情况进行调查取证,信访办多次深入到上访人员和原罐头厂厂长、书记等人员家中详细了解情况。首先对厂子了解情况的原镇领导班子成员进行走访,共走访7人,走访原厂领导班子成员4人,走访上访人员20人,在走访中信访办主任曹永德几次到上访人员家中了解情况,并与原镇领导交换意见,了解到罐头厂是在1971年建厂,1973年投产,1989年租赁承包后职工有的回家,有的继续留在厂,这些情况只是他们的回忆,没有任何根据,厂子资料已经丢失。工作很难开展了。当时上访受理的期限已经到了,上访人员的情绪也比较激动,几次封堵政府大门。领导也非常着急。
后来经过到档案局查找资料了解到,1992年11月区政府与乌龙坝乡签定了沈阳工业大学阜新机电设备厂资产乌龙坝乡拥有部分有偿转让协议书。区政府承担该厂所欠银行、信用社的壹佰万元贷款及支农基金肆万元。其他的债权债务及其它未尽事宜区政府不予承担。国家对社办企业人员待遇没有任何规定,根据1980年4月4日《关于镇、社办工业职工干部劳保及福利待遇的规定》以及协议和上访人员的要求,区政府在财政特别困难的情况下拿出24000元彻底解决了上访一年多时间跨越20年的问题。群众表示满意。写了感谢信并要送锦旗,都被领导谢绝了。
清河门区信访办
2006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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