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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河边门
清河门是清河门边门的简称。边门乃是清初所修,据《清代柳条边》记载:清朝年间,清世祖为了保护其所谓的“祖宗肇迹兴王之地”不遭破坏,为巩固发祥之地的后方,顺治年间筑一道盛京围墙,并沿墙植柳,故人称这道墙为柳条边。沿柳条边九十里设一边门,清河门就是二十一个边门中之一,此边门因地近清河而得名。建筑形式为藏式结构。由青砖白灰砂浆砌筑。瓦棱屋顶正中的起背成人字形,门顶呈四角飞檐。门楣高4米,总高7米,门洞长11.7米,宽4米,青条石铺路。对开两扇特制木板门。门楣正中立一匾额,蓝地金字。面向边里的匾文为“盛京清河边门”,面向边里的匾文为“热河清河边门”。为出入边里边外的要隘之一。康熙十五年,设汉军防御1名,满洲兵1名,汉兵30名。乾隆六年,增至40名,又设领催1名,统于奉天将军。兵丁职责是分班守护,关闭边门,稽查人员出入。往来行人必须持有关部门发的印票,从指定的边门验票出入,不得爬边越境,违禁者予以逮捕拘禁。在封禁区内偷采东珠、人参、蜂蜜,捕水獭的,根据情况处以鞭刑、杖刑、徒刑、流放直至绞监候(绞刑缓期执行)等刑罚。边门后来还成为收税和勒索财物的关卡,经过边门的车马都要纳税。
民国十四年(公元1925年)三修清河边门,修后悬挂“清河边门”匾。以边门为界,故有边里(门里)、边外(门外)之分。门西有十多间房,有水沟通向清河。通向边门路有两丈多宽。1947年10月北阜义工作委员会进驻清河门,称北阜义联合县。11月,清河门全境解放,辽宁省第五专署北义旗联合政府建清河门,北阜义县划分为17个区,清河门为第九区。至此,清河边门的功能已名存实亡。1957年边门被毁。至今只留有边门匾,边门门匾规格长为1.5公尺,厚0.025公尺,宽0.51公尺。门匾的右方为“义阜两县清河门商务会重重修”,横匾为“奉省义县”,左方为“中华民国十四年九月吉日”,中间为“清河边门”,为繁体楷书黑地金字匾。由清河门商号聚兴合账房先生商印轩(义县高台子人)手书,门外商务会宋奎文镌刻,门外木匠铺李世辅制匾。此匾至今在义县文物管理站(义县大佛寺院内)留存。
附:二十一个边门名称
明水塔(塘)边门、白石咀边门、梨树沟边门、新台边门、松岭子边门、九官台边门、清河边门、白土厂边门、彰武台边门、法库边门、威远堡边门、英莪边门、旺清边门、兴京边门、碱厂边门、叆阳边门、凤凰城边门、布尔库(半拉山)边门、赫尔素(克尔索)边门、伊通(伊屯)边门、法特哈(巴延鄂佛罗)边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