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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档案局 民政部农业部关于印发
《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档案局、民政厅(局)、农业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档案局、民政局、农业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档案局、民政局、农业局: 为进一步引导档案工作实有效地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的全面深入发展,国家档案局、民政部、农业部联合起草了《关于加强社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和办法。
国家档案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二00七年十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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